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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 发布日期:2018-01-19 18: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17年7月31日至9月27日对高淳区委进行了巡视,并于10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高淳区委将巡视指出的3个方面12项问题,细化分解为3个方面12类47项整改任务,区委领导班子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集中精力,迅速行动,主动认领,序时推进,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站位,形成共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点穴把脉、要求明确,为做好整改指明了方向和路线。根据省委巡视办关于落实巡视成果运用清单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区委领导班子于11月1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组巡视高淳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工作这个主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针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触及了灵魂、锤炼了党性、明确了方向,达到了增进团结、互勉共进的预期目的。在区委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巡视反馈会议讲话精神的活动,进一步凝聚了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的共识,为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迅速行动,明确责任。10月28日反馈会议结束后,区委立即下发《关于成立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高委〔2017〕118号),明确区委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督导推进,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办。尤其是针对巡视反馈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明确13名牵头区领导、25家牵头单位和56家责任单位,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对照领办、细化整改措施,形成完整的压力传导链条。

  三是细化措施,强化督办。制定下发《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高委发〔2017〕49号),将47项整改任务细分为142条整改措施。建立挂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具体整改事项,区委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情况,听取落实汇报,督促落实进度。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通过每周督查、每周汇总等方式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同时明确纪律要求,对凡不能按照既定要求、既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对销号备案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回潮不反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落实,从严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一)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1. 关于“省创新四十条政策出台后,至今还没有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创新发展的专门意见和政策举措”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省创新40条政策、市创新36条政策,已印发出台《高淳区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建设产业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是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前,正在学习研究新昌、海安、常熟等先进地区政策,待“2018市委1号文件”新一轮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出台后,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优于周边”原则制定区配套政策体系。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一些党员干部绿色发展理念不牢,环境整治紧迫感不强。‘263’专项行动不力,化工企业关停整治进展缓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到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均出现下滑”的问题。

  一是制定《环境教育工作计划》,推动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主题,认真组织环境教育培训,邀请省、市环保专家进行授课,举办绿色发展环保专题3场,区领导、各部门一把手和镇、村干部累计参加学习400余人次,有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共同建设美丽高淳。

  二是加大“263”专项行动的督查力度,按时调度全区“263”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月底上报市“263”办。区“263”办联合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对全区畜禽养殖整治、化工铸造类企业关停和河长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发布督查通报8期,推进任务落实;定期开展“263”专项督查行动,截至目前,共发布“263”督查通报13期。

  三是加大化工企业关停整治工作推进力度,我区列入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工作的化工企业共24家,其中关停类17家、升级类7家,2017年应关停9家,目前已全部关停并通过市验收。2018年应关停8家,我区自加压力在本年度完成,目前7家已经停产。7家升级类化工企业,1家已完成升级任务,6家均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达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四是深入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全区禁养区内的29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停;3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累计整治数量22个,整治进度63%,达到了市下达的60%年度指标要求。2017年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93%以上。

  五是严格执行《高淳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11月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0.044 mg/m3,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区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共下发、转发城市环境问题督查通报60期,整改扬尘污染问题209个。开展餐饮企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共排查出924家餐饮企业,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93家,自行停业78家,序时进度达40%,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VOCs治理工作已达年度目标,共计完成29家重点企业、35家包装印刷企业、44家汽修企业的有机废气治理工作。

  六是全面落实落蓬湾断面整治工程项目,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持胥河生态调水,11月以来,通过茅东闸向胥河下游调水6次,累计调水量994万立方米,确保胥河的生态基流。加强沿线各排水站管控,一切排水行为需经过同意后方可排水。胥河沿线东坝、固城、桠溪3个污水处理厂运转正常,根据在线监控数据,3个污水处理厂排水稳定达标。制定固城、东坝、桠溪镇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本年度共计建成主次管网长度15.02公里,完成了对42.92公里主次管网的CCTV检测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将2处较严重问题纳入到2018年新建管网计划中。截至目前,石臼湖围网拆除已完成6589亩。

  3. 关于“执行土地法规政策不严格,有的以租代征,违规用地。至2016年底,全区违法用地26宗3343亩,其中占用耕地达1969亩”的问题。

  一是对26宗违法违规用地中涉及未批先建的19宗用地,加快落实项目报批所需指标、费用等前置条件。6宗已取得批文或已上报至省以上,9宗已严格落实相关镇街、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并限定时间节点做好缴费、组卷前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年底前报出,完成整改任务;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4宗(主要为交通道路)已向违法用地单位明确具体整改途径,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涉及征地补偿不到位的7宗用地,正严格按照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加快解决。

  二是严格执行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高淳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认真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按照依法、规范、合理的原则开展批后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办法已通过区长专题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不落实,区域内自媒体监控乏力,对一些网民将民生问题政治化敏感性不强,造成负面影响”的问题。

  一是定期召开全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巡察重点内容。举办多形式系统培训,组织网信办相关人员、舆情部门网评员代表及镇、街道政务新媒体代表参加市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培训班;开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栏目,全媒体全视角报道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目前各类报道超150篇,25位镇街、部门一把手走进演播室;在全区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开展专场宣讲172场。

  二是成立区网络文化协会,吸纳政务新媒体、社会新媒体、网络文化企业以及有影响力的网络名人等团体和个人会员入会,并对区内自媒体进行摸底排查,建立自媒体档案库,将政务类自媒体与企业、个人类自媒体账号主体负责人登记在案、加强管理。成立南京网络文化小屋慢城、螃蟹、陶瓷三个主题场馆,打造成为我区网民网媒活动及网络宣传的主阵地。

  三是出台自媒体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有害信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已印发《南京市高淳区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分总则、备案登记、信息发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追责管理六大部分,为加强新媒体管理提供依据。

  5.关于“防范金融风险意识不强。融资平台多而乱,园区、机关、镇街多头融资,一度时期融资平台多达97家,有的单位至今还有内部集资”的问题。

  一是发挥区建发集团和国资集团作用,加快推进慢管会和开发区平台整合工作,组建慢城集团、经开区总公司,对已经整合的集团进行优化,清理空壳企业。慢城集团的整合组建工作已完成,经开区总公司集团化运作方案已初步形成。

  二是认真落实《关于严格依法对违规集资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内部集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成立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对化解“三角债”制定措施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召开了区领导专题办公会,对区属平台企业因建设项目造成的“三角债”开展清理扫尾工作,对国资集团控股的镇街平台公司融资规模、资金实际用途、形成资产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不合规融资事项涉及贷款35笔,“一事一策”明确整改措施,现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制定出台了《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及调度试行办法》《南京市高淳区深化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试行办法》及《区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等系列规章制度,将国企债务规模控制、债务成本控制、债务结构等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业绩考核,与薪酬挂钩,对债务规模、成本等实行上限控制, 并对集团年度综合业绩实施考核。

  6. 关于“民间借贷不规范,管理不得力,有的非法集资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问题。

  一是构建区镇联动机制,开展拉网式排查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活动,结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有经营行为的13家企业进行了联合排查。目前,4家已被上级部门或异地立案,7家关门歇业并进行工商注销,2家尚在经营。同时强化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针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提高非法集资案件诉讼和处置效率。

  二是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广场、车站、银行等重点地段,通过展板、手册、LED大屏幕、制作电视专题片《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等方式,全天候、多层次加大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引导民众拒绝高息诱惑、自觉抵制高利借贷。

  三是针对非法集资资产处置,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协作常态机制,加强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市场监督部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部门沟通交流和配合协作,明晰各单位职责分工,实现情况互通,数据共享,并开辟资产查询、冻结绿色通道,防止涉案机构资产转移。目前已对上级或异地立案的4家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实时监控,防止资产转移。

  7.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一些重大决策酝酿不充分,常委会讨论重大事项时有时安排议题过多,有的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不够,群众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各项议题在事前、事中、事后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及时启动2018年民生实事公开征集工作,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373条,经过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已梳理筛选50项作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二是认真执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安排听取项目建设情况、2018年重点项目重点指标安排情况等汇报。

  三是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江苏省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划(试行)〉的通知》召开区委法律顾问聘任会,选聘3名律师担任区委法律顾问。

  8. 关于“有些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本位主义严重,过于看重自己分管领域的事,对非分管事项不思考、不发言,对一些决策会上不讲,会后议论”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党建工作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集中宣讲、主题党日等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好抓实。

  二是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区管干部轮训班,开展“十百千万”集中宣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四个意识”教育,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目前,已举办3期区管干部轮训班,培训近600人次,开展集中宣讲活动近千场。

  三是召开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纪组宣统工作,要求镇街每10天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调度会,并向区委汇报调度情况,形成强抓党建的制度性安排。

  四是修改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将区管部门(单位)班子成员树立“四个意识”、执行组织纪律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9.关于“一些党组织议事规则不健全,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织会议决策”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的通知》,组织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对党组织议事规则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结合“两新”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要求进行专题讲解。

  二是实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区委组织部备案制度,区委组织部对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进行了梳理汇总、逐一审核、强化督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10. 关于“有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讨论,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

  一是举办全区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培训班,下发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文件汇编》、《工作实务手册》,要求严格对照执行;下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在指定场所进行悬挂、组织开展学习,并进行抽查;完善干部职数预审工作机制,组织、编办、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预审干部职数,定期会商有关问题。

  二是下发《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和监督事项自查自纠的通知》,督促各单位认真梳理和排查本单位2015年以来的“三重一大”事项,着力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相关制度规定。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室督促各单位对梳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加强对部门(单位)重大项目和大额经费支出的监管,完善项目和大额经费使用报批程序,加强审计监管。下发2017年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资金使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表,督促各单位先行自查,并召开检查部署会,组成检查组对12个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是严格实施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区级党政机关部门“三定”规定由区编办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报区编委审核修改、反馈,再由区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后报区编委审定,最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副处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由区编办事先与市编办对接,在原则同意的前提下,以区编委的名义向市编办(委)请示,待批复后实施。

  五是制定出台《高淳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方式、监督重点、程序要求以及责任追究。派驻纪检组共参加驻在部门的“三重一大”相关会议22次,涉及重要项目政策、基础建设、中层人事任免或调整等内容。按照“一会一表”及时填写《派驻纪检组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情况报告备案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11. 关于“有的单位上百万元的赞助支出,仅凭几个领导碰头决定”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大额经费使用的日常监督,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大额资金使用议事决策程序。目前,已督促各单位认真梳理和排查,着力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区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财政资金自查,截至目前,45个单位自查无问题,19个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已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建立基础人员信息库与滚动项目库,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编制;严格部门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支出管理,非政策性因素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

  三是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控制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加强对国有企业(集团)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加以整改。

  12. 关于“有的党务干部不学习党建业务和理论,甚至分不清党组与党支部的关系,有些单位组织建设不规范,党支部长期不改选、不换届”的问题。

  一是举办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及时学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政策、举措。举办“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十九大报告、《党章》以及“三会一课”、党组织议事规则、党费收缴、党员发展、党务公开等党建业务专题讲解,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责主业意识,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将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纳入党建工作指导员督查清单,对各基层党(工)委进行督查,下发1期督查通报。

  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织定期换届提醒制度,汇总梳理各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对2018年需换届的45个基层党支部进行一季度一提醒一核查。

  四是下发《关于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备案制的通知》,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调整区委组织部备案制,明确备案管理的对象、内容和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备案程序,严把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关。今年以来,各镇街调整村党组织书记10人,全部实行了备案。

  13. 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区四套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出表象问题多、剖析党性问题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红脸出汗’不够”的问题。

  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治巡视的部署要求、《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民主生活会上,区委各常委共查摆问题91个、提出批评意见41条。

  14. 关于“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有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长期不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的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并下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参加所在支部“统一活动日”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提醒单》,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每月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全程记实制度,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及时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对10%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关于建立党员记实管理制度的意见》,并对基层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统一活动日”、机关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抽查,下发2期督查通报。

  15. 关于“‘三会一课’不正常,一些党员干部不知道‘三会一课’的内容是什么,一些党员不知道支部书记是谁”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将每月25日固定为全区党支部党员“统一活动日”,明确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教育、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5项规定动作和志愿服务、结对共建、公开承诺等“N”项自选内容。

  二是建立“三会一课”常态化督查机制,分两轮集中督查各镇街、机关部门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党建工作情况,制定下发2期督查通报,限期落实整改事项22件。

  16. 关于“有些党支部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制作虚假会议记录,有的党支部给参加活动的党员发补贴”的问题。

  一是对涉及的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区委组织部对存在问题的2个镇、3个部门、1个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党员记实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党员记实管理的总体要求、内容方法、组织领导,要求党支部记录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奖惩、发挥作用等情况。

  17.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有的单位明确规定党费半年收缴一次,有的单位党费在工资中扣除”的问题。

  一是进行提醒谈话。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对存在问题的2个镇、8个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约谈,提出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对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人员、会计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检查,严实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1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有的干部提拔任用不推荐、不考察,有的程序倒置,有的不按规定履行事前报批手续”的问题。

  一是举办干部选拔任用专题培训班、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等,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培训。举办区管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业务培训班,印制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流程表格等资料,分发至区管各单位,通过学习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区管单位中层干部选任工作。

  二是出台加强区管部门(单位)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编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务手册》,进一步规范区管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完善干部职数预审工作机制,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预审干部职数,定期会商有关问题。

  三是切实加大区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五责联审”力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列为区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对选拔干部程序不规范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正在拟定2018年度区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计划,逐步加大任中审计力度。

  19. 关于“干部队伍整体功能不强、活力不足,年轻干部梯度失衡,35周岁以下区管干部少”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大“四个一线”、外出挂职年轻干部选派力度,选派24名区管单位中层干部到先进园区、市商务局驻外招商办事处、征收一线挂职锻炼,3名区管干部到陕西柞水、浙江义乌挂职。完成19名干部到“四个一线”培养锻炼选派工作,举办了“四个一线”挂职干部岗前培训班。

  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年轻干部培养选拔“125”计划,调整完善区管后备干部信息库,进一步加强年轻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工作。以硕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军转干部定级工作为抓手,拿出一定数量科级非领导职数用于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区管各单位共有24名年轻干部定级为副主任科员。

  三是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人员招考、遴选选调、军转安置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年轻干部的引进培养力度。目前,已基本完成2018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大学生村官招录计划编制工作和13名年轻军转干部安置工作,2018年拟招录37名公务员(参公人员)、10名大学生村官。

  20.关于“‘两新’组织建设滞后,覆盖面不广,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举措,有些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去向不清楚、跟踪不到位,有的流动党员不转关系、不亮身份,成为‘口袋党员’‘休眠党员’”的问题。

  一是实施“两新”组织“质效提升”行动,已梳理分解400多家非公企业名单,正在组织各镇街党(工)委对辖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排查摸底。举办“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目前已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196个,覆盖“两新”组织341家。

  二是进一步明确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汇总反馈《非公企业党员信息登记表》,强化非公企业党员管理力度。

  三是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的意见》,分别明确流出地党组织、接收流动党员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督促外出流动党员及时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参加组织生活,确保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到位。

  21.关于“‘两个责任’落而不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一般号召多、检查指导少,部分党组织责任书一签了之,有的主体责任无清单,有的清单‘依葫芦画瓢’,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问题。

  一是对照《南京市高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完善量化考评和民主测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以查促改。下发自查通知,明确自查自纠内容和量化评分标准,开展重点检查考核。同时,要求各镇街、部门单位对村(社区)、办站所、下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梳理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督促全区已经制订2017年度“五项清单”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重新梳理,查漏补缺,全区84家单位已修订完善2017年度“五项清单”。

  22. 关于“有些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对查出来的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改不力,甚至包住捂住”的问题。

  一是修订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函询的规定》,针对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的事项和问题,以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已对领导干部谈话、函询52人次。

  二是起草《关于对有关党委、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专责监督的工作方案》,梳理2017年度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因违反“六项纪律”行为被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集中的情况,已选取2017年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较多的1个镇街党委、1个部门党组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责监督。

  三是印发《高淳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明确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纪检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关要求。下发《关于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2017年度抓基层党建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的预备通知》,要求24家基层党(工)委作书面述职,其中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和区公安分局党委、区委人社工委、区委市场监管工委书记作会议述职。

  四是对纪律审查、检查考核、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处理或问责党组织5个、党组织负责人4人。

  23.关于“一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不重视,抓早抓小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针对责任落实情况,切实做好履责记实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寻。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的通知》,将领导干部履责记实工作作为自查的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组、执纪监督工作室及时与所联系单位进行对接沟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固定格式或工作笔记的形式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留痕。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开展内部廉政风险排查,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区各单位全面排查岗位职责风险、工作流程风险、管理环节风险等,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确定风险等级,明确排查风险点责任领导,制定并严格落实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三是出台《关于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的通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科学掌握“四种形态”,1-12月份,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282人次,占处置问题总数的66.98%。针对“四个专项”行动及区委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区委书记对6家责任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针对 “四风”问题存在反弹压力、反腐败制度源头防控措施不实、基层干部涉农腐败问题禁而不绝等方面的问题,由区委书记分别对3名分管区领导、7家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

  24. 关于“纪委落实‘三转’不彻底,区纪委至今还承担招商引资任务,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精力不集中,仍承担大量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等非执纪问责工作”的问题。

  一是自2017年10月份起,明确区纪委不再承担招商引资任务,同时取消区商务局对区纪委招商引资月度完成情况的通报,年终不再对区纪委进行考核。

  二是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开展镇街纪(工)委“三转”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组织8个镇街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已整改的列举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未整改的已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4个镇街纪工委副书记未专职专用,区纪委分管书记、常委已分别与镇街主要领导、纪(工)委书记进行对接,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5. 关于“有的纪检监察组织主动监督意识不强,坐等领导批示,坐等上级交办,坐等群众举报,主动排查问题少”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对四个“专项行动”进行专题调度,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针对财政资金支出、村级“三资”管理、违规发放福利、涉农惠农补贴发放等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的主体责任,制定自查自纠表格,组织全区各单位、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明确信访受理范围、举报对象和政策法规,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展信访监督。

  二是完善《镇街纪(工)委工作考评办法》,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填报《推进情况表》,组织镇街自查自评和区纪委各室预评工作,早查漏早补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建立派驻纪检组考核机制,征求关于制定明年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办法的意见。组织召开区镇街纪(工)委书记座谈会,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全面进行梳理,落实补短补软措施。

  三是加大纪检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先后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124人次,选调到上级跟班锻炼11人次,纪委内部轮岗学习23人次,参与市、区两级巡察工作14人次。

  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全面排查各类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召开三次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由区纪委与司法部门、其他区、相邻地区加强沟通联系,梳理排查有关单位和地区处罚人员信息,共梳理排查问题线索164条。建立健全线索处置情况每月分析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

  26. 关于“有的纪检干部自身不过硬,面对违纪违规问题不发声、不制止,甚至还参与其中”的问题。

  一是严把纪检监察干部进口关,对监察体制改革涉改人员和选调人员逐一调阅档案,到公安等有关部门核查违法违规情况,同时对11名转隶干部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持续推进纪委内部作风建设,对照省纪委“六条禁令”和市纪委“八小时外”行为提醒,扎实开展平时考核、履责记实、队伍建设季度专项督查等工作,强化“八小时”内外行为的全方位监督。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梳理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情况,统计目标任务完成比例和自办案件比例,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2名严重违纪违规的纪检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党政纪处理。

  27.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止。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监督之弦绷得不紧,对‘四风’隐身变异的新动向洞察力不强,警惕性不高,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深化作风建设“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专项行动, “三防”行动各专项检查组先后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查实各类问题线索73条,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66人。对各单位“三防”专项行动前期存在问题及建章立制情况进行梳理归纳,督促各单位共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70个。

  二是制定出台《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紧扣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区纪委联合区作风办共同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请、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明察暗访活动,形成合力;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在管辖范围内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形成联动机制。今年重要节假日期间,共进行明察暗访13次。

  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类举报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强化督办件办理,实行一件一报告,今年以来,共办结市级交办件3件,市级挂牌督办件6件,区级挂牌督办件15件;先后立案审查65人。加大震慑力度,先后通报曝光公车私用、公款吃请、公款购买券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3批次9人。

  四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禁而不绝特别是隐形变异的,以及对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虚作假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处理或问责党组织5个、党组织负责人4人。

  28.关于“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区分不清、随意变通,一些单位接待无事由、无清单、无审批,有的在下属单位报支接待费,转嫁负担、规避监督”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相关事宜的通知,按照省市有关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定期开展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检查工作,对无事由、无清单、无审批或在下属单位报支、转嫁负担产生的接待费用进行清退。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财政同级审,并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将《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高淳区公务接待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至各单位进行再学习,督促所有单位立即整改,已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

  四是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公款购买券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由财政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抽取12个预算单位进行检查。结合“三防”专项行动,开展财政资金支出检查和违规吃喝“回头看”专项检查,对11家单位涉嫌违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编印《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汇编》1500本,督促全区各镇街、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接待工作要求、执行标准和注意事项。

  29. 关于“对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查纠不力,有的单位变换花样,通过设立招商引资奖、交通费、加班费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每年年初开展对上一年度超范围、超标准或自行新增项目发放津补贴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定向督查工作,现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组织开展2017年度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巩固成效。

  二是强化督导力度,对个别单位借招商引资名义乱发钱,或以交通费、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奖金,坚决要求清理、清退。目前违规发放款项已停发,清退工作已全部完成。

  30. 关于“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消费卡、购物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的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培训教育,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计划,做好新颁党规党纪的解读,召开全区负责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利用“慢城清风”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是加强廉政纪律宣传,严格执行礼金礼品礼券登记上交相关规定。制定《南京市高淳区廉政账户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加大对廉政纪律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通过省、市媒体网络发布相关信息36条,增补完善了《高淳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规定(汇编)》手册,共收集整理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文件58个,印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5000余册。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主动拒收礼金券卡的意识。修订完善了510廉政账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受理、兑现、入账程序。截至目前,共登记受理19名领导干部上缴礼金、礼券、礼品价值10.3万余元。510廉政账户累计达到40多万元。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消费卡、购物卡、礼金券卡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移送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安排各单位对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消费卡、购物卡进行自查自纠,并对12个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

  31. 关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有所反弹”的问题。

  起草区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具体措施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精简会议简报等作出具体规定,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实效。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严格加强会议、文件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印章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精文减会,确保不反弹、不回升。2017年以区委、区政府及区“两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了46.8%、5.5%,镇街和部门报送的简报数量也大幅下降。

  32.关于“廉政风险管控不严。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权力寻租空间”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市区“一体化”工作要求履行招投标程序,区立项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均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统一进行业务受理,受理后推送到工程交易平台由区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项目在招投标源头上把控到位。

  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对《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实施办法》自2012年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会议开展专题研讨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发包工作。

  三是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安排专人在每一次开标前宣讲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印发政策宣传册开展教育引导。

  33.关于“有的土地出让虚假招标,人为设置条件,量身定制,先定单位,后走程序,存在较大利益输送空间”的问题。

  一是在土地出让条件设置中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杜绝设定有失公平、公正的限制性条款的行为,积极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研究制定我区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意见,强化过程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目前已拟定相关工作意见,待区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

  三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出让操作流程,做到每年年初发布当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每宗地出让前经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出让方案后,发布出让公告。

  34. 关于“有的工程项目未公开进行招投标,有的违规拆分规避招标”的问题。

  坚持源头把关,建立健全受理监督机制,根据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内容,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受理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管理监督,对开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强化监督检查,对2015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已对发现的10个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

  35. 关于“滥用权利侵占群众利益,有的基层干部虚报冒领、套取私分粮食、燃油补贴等涉农资金,有的在惠民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有的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的问题。

  一是构建区镇街联动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信息比对、挂牌督办、明察暗访、“一案双查”等五项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政策宣传、规范管理制度、项目跟踪管理、区镇联动督查,确保全区扶贫惠民领域的专项资金和项目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强化扶贫领域、惠民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严肃查处。

  二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审查81人,给予党政纪处理20人,问责处理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批评教育69人次。将尊老金、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60周岁农村籍退伍老兵生活补助、五保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款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目前已清退享受尊老金应退未退人员73人。同时,将涉农资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作为区委巡察、责任制年终检查考核延伸检查范围。

  3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资金管理混乱,有些单位开支无明细,违规报销白条入账,有的擅自将村集体大额资金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高淳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全面取消“一村一账户”,实行村级集体资金收支由镇街集体结算专户管理、结算专户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的模式。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资金使用问题,已由区财政局联合区纪委、区审计局下发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表,督促各单位先行自查,已对自查情况进行联合重点抽查。

  二是持续开展“百村财务大轮审”工作,同步推行区级巡察,切实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目前已对漆桥镇、桠溪镇29个行政村2017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进行综合分析,正在初步核实问题线索7条。正在对淳溪街道、古柏街道、阳江镇、砖墙镇、固城镇、东坝镇2017年度审计报告分析研判,梳理排查问题线索。由区农业局组织全区134个村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自查,重点是对2015年度 、2016年度进行抽查,共梳理出“会计核算方面”问题33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方面”问题18条,均明确并落实了对应的整改措施。

  37.关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职权影响,为其亲属子女从事经济活动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

  一是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已制定出台《南京市高淳区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报备程序和要求,今年以来共有56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备喜庆事宜。区纪委与组织部门加强配合,结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是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核查情况,梳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事经济活动情况,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分管区域或领域经商办企的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分析研判。

  38.关于“作风不实缺乏担当精神。有的领导班子成员缺乏责任担当,自我不加压、遇事推诿、遇难退却”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及时组织各基层党(工)委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结合“统一活动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实施办法》,进一步营造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对缺乏责任担当、自我不加压、遇事推诿、遇难退却的区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今年以来,通过落实组织部长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区管干部谈心谈话380人次。在干部“为官不为”专项评议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存在“为官不为”情形的干部进行了个别约谈。

  39. 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将财政资金借给企业完成纳税任务”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企往来款项清理,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督促镇街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制定《借款催收通知书》,及时催收已发生的各种借垫款项。成立债权债务领导小组,对全区三角债展开清理,督促各单位开展往来款项的自查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经清理三角债务39.5亿元。2017年我区本级无财政资金外借情况,各镇街也未发生对企业借款的情况。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目前已督促财政局加强对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将财政资金支出情况纳入到“三防”专项行动内容,对落实预算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将财政资金借给企业完成纳税任务的问题,组织各镇街财政所进行一次梳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视情进行查处。

  40. 关于“有些机关干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组织纪律涣散,工作纪律松弛”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区《国家工作人员为政不廉、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挥好作风建设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检查。目前已安排作风监督员围绕机关作风评议,对评议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暗访,并对相关行政村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深化“效能亮榜”专项行动,调整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目前已公布1-11月份效能亮榜情况,对重点项目建设、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先后有30多家单位被通报点名批评、被亮黄灯和红灯警告99次,26家单位被通报表扬、红旗表彰98次,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是召开全区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会议,全面开展2017年度作风评议活动和群众评议机关活动。目前已将2017年度群众评议机关活动评议人结构增加到七个层面,将效能亮榜专项行动每月通报情况、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绩效考核纳入评议活动,发放评议表1030份,评议对象新增涉及民生部门(单位)24家,并且首次将镇街纳入评议,共110个部门(单位)参与评议。

  (二)已形成制度、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力度不大。聚力创新举措不多,创新氛围不浓,一些党员干部思维定势不愿创新,知识缺乏不会创新”的问题。

  一是围绕“两聚一高”、“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目标任务,在全区开展“对标金坛、创新实干”活动,专题制定“创新发展学新昌”“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18年、2019年、2020年、2025年四个阶段的学赶目标,通过“走出去”开阔眼界,分批次组织领导干部到新昌、金坛等地学习考察,通过“沉下去”调查研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专题会议,形成创新发展等调研文章10多篇,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专题轮训,分期对区管干部开展培训,凝聚推动创新、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是推进党员干部进高校培训、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目前已选派15名区管单位中层干部到江宁经济开发区、江北新区、浙江义乌、市商务局驻外招商办事处等地挂职锻炼。

  三是强化科级创新投入,预计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全区市级以上“三站三中心”累计达到153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积极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创业南京”人才24名。正在拟定2018年度培训计划。

  四是积极落实“两落地、一融合”工作,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力度,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调度,实行推进办公室驻点集中办公。江苏省高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挂牌成立,整合11.6平方公里的科技园区承接载体,设立1亿元科技创新投资基金。10月份以来,赴高校开展校地对接18次,召开“两落地、一融合”专题会议9次。在市首批“两落地、一融合”新型研发机构项目签约仪式上,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的南京健康产业研究院成功签约,目前已落实场所选址,并启动建设。

  五是加快组建区委咨询委员会,通过吸收各领域专家的智慧和专业知识,为区委提供前瞻性、高层次的决策咨询支撑。目前,已初步形成区委咨询委员会专家库。

  2.关于“聚焦富民成效不明显,传统富民产业的转型升级不快,规模优势和品牌效益显现不够,群众收入增幅放缓,针对经济薄弱镇村,因镇因村精准扶贫不够,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至今仍有一些资金挂在账上”的问题。

  一是深入实施《高淳区聚焦富民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1-11月,预计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830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890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075元,增长9%。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3倍(市指标为2.35倍),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是提升特色富民经济发展质效,通过加大传统行业技术改造扶持力度,引导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2017年备案项目43个,总投资11.76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备案项目10个。支持建筑业企业向高端化、多元化、现代化转型;大力发展科级+特色产业,实行螃蟹生态化养殖、精细化管理、网络化营销模式,发挥长江系中华绒螯蟹研究所作用,进行养殖技术全过程及水草培育、水质监测等研究,全面提升螃蟹品质;扶持水运业龙头企业“内联外拓”,走集团化整合、公司化经营、多元化发展之路,今年水运从业人员培训超过300人次。2017年三大特色富民经济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额达到13919元,实现人均增收654元。

  三是强化政策援助利民,全区全年发放稳岗补贴 880多万元、企业因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缴社会保险费720 多万元,为4900多人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900多万元,为300多人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00多万元。强化就业创业富民,区人力资源市场全年发布招聘信息4800多条,提供岗位近6.4万个次,有12000多人实现就业,其中有2773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积极开展创业政策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创业典型评比活动,增加区创业担保贷款基金350万元,总规模达到800万元;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0万元,扶持创业696人,其中扶持大学生创业321人,创业带动就业3377人。

  四是释放生态富民巨大潜力,结合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和特色小镇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产业基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创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创建乡村旅游品牌,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2017年,全区共接待创意休闲农业旅游人数350万人次,休闲农业综合收入15亿元。旅游业对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民纯收入贡献额达到6100元,实现人均增收671元。

  五是大力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实施区域公共品牌再造、特色品牌培育提高、农村电商平台整合、产品质量整体提升、地域品牌形象推广、共建共创优化保障“六大工程”,充分发挥乡土专家作用,提升“固城湖”、“国际慢城”、“游子山”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2017年品牌农业销售额达到28亿元,直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100元。

  六是印发《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实现交易范围全覆盖、市场交易全流程、社会监督全方位。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目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共登记24笔,发放贷款8340万元并探索农村资源变资金的改革途径。制定区、镇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档案规范化、标准化,8个镇街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正在序时推进。结合高淳实际因地制宜争创省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创新示范区。

  七是深入实施高淳乡村民宿业发展意见,持续加大精品民宿规划建设力度。目前,全区有农家乐接待户(含民宿户)169家,在南京智慧民宿平台上线的民宿共有85家,高淳有35家,占比41.2%。桠溪镇蓝溪社区大山自然村成为2017年度首批市级乡村民宿村。组织开展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蟹黄汤包制作培训,切实做好千名厨师培训,同时开通“南京-高淳美丽乡村旅游直通车”,为高淳与市区的链接提供了有效途径。

  八是健全完善开发扶业、改革扶困、教育扶智等帮扶机制,进一步压实镇街党(工)委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督促其紧紧把握时间节点,尽快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效益。针对有产业项目的村,将专项资金通过低收入农户增收合作社投入到产业项目中,并折股量化分配到户,保障低收入农户按期分红;针对没有产业项目的村,各镇街将资金统筹投入到镇街级项目,为低收入农户创造收益途径。

  九是加大对“三个靶向”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督查,进一步压实镇街党(工)委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各镇街“三个靶向”资金通过镇街统筹使用、下拨村居、投入相关产业项目等方式,目前均已使用到位,并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十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全年可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1万亩;加强东南片区和圩区路网规划和建设,开展高淳区南部通道路线走向及周边路网衔接研究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南京市高淳区三、四级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研究》,截至目前,全区完成农路提档升级256.24公里;加强蟹塘电网改造,共实施配农网升级改造项目792个,完成新建改造电力线路、电缆632.55千米,维修接户线3063户102.89千米,新建改造配电变压器164台,低压设备479台,新增配变容量3.68万千伏安。

  3.关于“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书记意识’淡薄,习惯把‘局长’‘主任’作为自己的第一职务,认为抓党建是分管负责人的事,有的直言不讳‘只管行政,不管党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具体职责,制定落实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目前,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结合2018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正在完善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下发到各基层党(工)委,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照责任清单、抓好主责主业。

  二是严实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目前,已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专题召开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会,听取镇街党(工)委书记和部分系统党(工)委书记现场述职,其他单位党(工)委书记书面述职,根据评议结果,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约谈提醒、限期整改。

  4.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肃。‘三超两乱’现象严重,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一度时期区管干部超配达124名,至今还未完全消化到位;有的部门既设党组书记又设党工委书记,‘官多兵少’;有的部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自设科室任用干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区管干部职数目录库,制定出台了区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加大超职数配备区管干部消化力度。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干部调配工作,推进超职数消化、干部任职规范,目前已有3家单位完成超职数消化、共消化超配职数3个,另外有1家单位不再分设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学习培训内容,并在全区干部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会议上宣讲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已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学习的意见》,并严格执行。

  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党政群机关执行“三定”规定情况监督和评估的工作意见》,结合全省开展减编控编工作实施专项督查。针对区城管局、农业局等部门自设科室、自行任免干部等情况,区编办下发了整改通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到现场督促整改,提出整改意见,相关单位按照本单位“三定方案”,对自行设立的内设机构进行了撤销、对中层干部重新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进行审批备案,已整改到位。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高新产业项目集聚度不高,科技创新投入不足,好项目、大项目成功落地少,虽然提出‘产业强区、生态立区、特色旺区、富民兴区’的发展战略,但如何统筹推进力度不大,一些党员干部对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信心不足”的问题。

  一是完成《高淳区融入宁杭生态经济带发展思路研究》等规划,宁杭二通道、芜申港口经济作业区等重大基础设施纳入省市宁杭生态经济带规划重大项目,新区建设、争创国家级高新区等纳入规划重大载体平台建设。

  二是成立专门发展研究小组,与产业发展领域的规划专家、机构加强了联系沟通,正在研究制定《高淳区产业布局规划》。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促进我区重点产业的发展,今年首期财政已出资2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科技创新方面。

  三是从严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抓项目”工作机制的通知》,切实把项目建设作为主抓手和牛鼻子,参照省、市相关考核要求,在年度镇街、园区考核中突出重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截至11月底,241个区重点项目已开工218个,开工率90.5%,完成年度投资272.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6.8 %;23个市重大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年度投资91.67亿元,占年计划的94.6%。

  四是注册成立了区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江苏省高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阵地,围绕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主导产业,重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科技成果落地项目等“两落地、一融合”项目建设。

  五是加快建设慢城、水韵、供应链、国瓷等特色小镇,大力发展文旅休闲、“互联网+制造业+服务”等新业态模式。截至11月底,慢城小镇6个项目完成投资30400万元,国瓷小镇南京现代陶瓷博物馆等14个项目完成投资54758万元;水韵小镇农业产业升级等2个项目完成投资85000万元,供应链小镇图牛商城等10个项目完成投资138112万元。

  下一步将加快《高淳区产业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于2018年一季度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对 2018年区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定期督办推进。积极排查特色小镇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倒逼时间节点和投资计划,计划于2018年底整改到位。

  2.关于“抓党建自觉性不强。一些党组织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认识不清,对党建工作不谋划、不部署,不研究、不考核”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目前,正对“三份清单”完成情况进行梳理,近期将结合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和评议考核。

  二是完善基层党(工)委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基层党(工)委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已召开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并起草基层党组织责任书。

  三是健全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双千分”考核、机关部门绩效考核机制,细化量化基层党建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目前,正在开展2017年度镇街、机关部门基层党建考核工作,起草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意见及考核评价指标、2018年度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双千分”考核、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中党建考核细则。

  下一步将及时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区委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党(工)委书记签订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意见和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双千分”考核、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基层党建考核办法、考核细则。计划于2018年1月底前整改到位。

  3. 关于“干部违规兼职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梳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召开多次工作部署推进会议,针对不同情况开展分类清理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兼职的工商登记变更。截至目前,共清理完成19名区管干部兼任企业职务30人次,完成清理总进度的72%。

  二是严把源头审批关,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建立区管干部身份信息共享机制,由区行政审批局先查核身份,再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下一步将由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实时跟进,倒排时间节点,定期召开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清理问题,除涉及组建国有企业集团因素外,确保按期完成区管干部兼职清理任务。计划于2018年2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深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奋力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看到,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区委将继续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再发力。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五个必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区委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推动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切实执好纪、把好关,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

  二是强化担当抓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再深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完善提高,确保不反复、不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逐项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加大工作力度,锲而不舍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同时,深挖问题根源,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宏观设计,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三是对标找差促发展,推动新高淳建设再加速。我们将以此次省委巡视为动力,提高站位,对标找差,争先进位,自觉把整改落实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凝心聚力谋发展,深化改革促提升。坚持把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深入贯彻省委“两聚一高”和市委“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决策部署,聚焦“四大战略”,聚力“四区”建设,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以打造南京新副城、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的发展成果,向省委、省委巡视组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57338156;邮政信箱:南京市高淳区委办公室;电子信箱:gcxwb6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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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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